全国人大代表冉慧:尽快与民法典配套,解决收养儿童户口迁移难问题

2020-05-31 来源:兰果网 作者:唐孝忠 点击:...
家庭收养是解决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抚养问题的重要途径,也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有效方式,可让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感受到家庭关爱和温暖,有利于塑造孩子健全的人格和人生。但是,弃婴收养比例不高,。

  我国的收养现状:弃婴家庭收养比例较低

  根据国家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统计,目前,全国每年共有约40万名孤儿,其中90%是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,有些甚至是残疾儿童。对这些孩子的抚养,使政府部门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。特别是近年来,受地方财政压力持续增加的影响,我国儿童福利机构经费严重不足,标准待遇过低,仅能维持在应付层面。但同时,社会爱心家庭和人士要想收养这些孩子,却受到很多法律之外的限制,成功被收养的孩子数量逐年递减。

  据不完全统计,近10年,中国被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的人数已经减少到过去的一半,从2010年的每年约3.5万人下降到2019年的约1.7万人,未来这一趋势仍将继续。这一情况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一线城市更为明显。如上海的一所儿童福利院,每年有1000多个孩子等待着收养家庭的到来,但实际上,每年被收养家庭接走的孩子不足100个,占比不到十分之一。

  根源:受户口迁移等问题限制

  抚育收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,要付出艰辛的努力。冉惠指出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一线城市家庭观念较为超前,经济能力较好,收养孩子的意愿也比其他城市强烈,政府部门应当鼓励这些城市的家庭为收养事业多做贡献。

    但现实恰恰相反,这些一线城市,有不少符合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条件的家庭,在办理正式收养后,收养孩子的落户难,受到比国家法律规定更严格、更苛刻的限制。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的户口一般都在福利院的集体户上,被收养后,户口本应迁入收养家庭,但有的受到家庭亲生子女的影响,有的当地户籍部门要求外地不能迁入本市等限制,造成虽有合法合规的收养手续,但被收养后的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的户口难以迁入收养家庭,给孩子的教育、医疗、成长等各方面带来诸多困难,增加了收养家庭的负担,不利于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收养、为国家减轻负担的导向。

  理由:落实国家收养法和全面二孩政策  

  我国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第8条规定,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但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,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,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。

    尽管如此,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一线城市,不少家庭收养了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,却因自己有子女,而且是在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情况下,在按照收养法、国家户口登记条例等申请将收养儿童的户口迁入家庭时,却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严苛限制。为什么国家规定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不受收养人子女数量限制,而在这些城市却仍然受到限制了呢?这与国家收养法、户口登记条例是相悖的,与国家的全面二孩政策也是不符的。

     冉惠认为,这些一线城市也已全面实行二孩政策,收养的孩子与亲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,不能因为收养关系就剥夺孩子应有的权利。这让收养家庭难以接受,社会舆论难以理解,这一情况也成为收养领域老百姓实实在在的痛点、社会管理的堵点。因此,应落实国家收养法和全面二孩政策的要求。

   同时,即将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98条规定,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,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,同时规定,收养孤儿、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,可以不受收养数量的限制。这样规定是对收养政策的进一步放宽,是在鼓励更多家庭参与到收养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这一利国利民的事业中来,让更多孩子回归家庭、成长为社会有用之才。

  建议:尽快与民法典配套衔接 京沪广示范引领

  面对我国收养的形势和目前国家救助能力严重不足这一现实,政府更需要做的应该是加强事中监管,而不是事前限制,才能更好地救助更多的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。地方民政、户籍等管理部门应贯彻落实国家收养和户口管理的方针政策,去除对收养落户无法律依据的限制,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,对收养儿童收养、落户后的情况加强检查和监督,确保被收养儿童进入家庭后得到良好的照顾、抚养和教育,而不应该一味地简单限制。

    在这方面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一线城市应当走在全国的前列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鼓励这些城市有条件的家庭为国家的收养事业做出更多贡献。

  因此,冉惠建议,由国家民政部门牵头,会同公安部门,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梳理,督促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户籍管理部门,尽快制定与民法典配套、衔接的制度,完善当地收养子女落户办法,畅通办理程序和渠道,及时为被收养的孤儿、残疾儿童、弃婴办理户口迁入家庭手续,切实解决收养后孩子户口迁入家庭难这一实际问题,使地方的收养落户政策与国家法律保持高度一致,打通收养落户最后一公里的堵点,解决老百姓的痛点,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。
      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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